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了杨幂与邓某某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判决书。邓某某是一名网店经营者,未经杨幂许可,在其网店中使用杨幂的肖像进行品牌商品推广,商业使用目的明显,构成对杨幂肖像权的侵犯。法院判决邓某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150元。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今年5月,邓某某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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