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月 6 日,多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北京、上海等部分地区标准不含“五险一金”。
【4 月 6 日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4 月 3 日发布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目前 21 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 2100 元及以上,八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超 2300 元,分别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四川。今年以来,多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4 月 1 日起,福建省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 2265 元、2195 元、2045 元、1895 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 23.5 元、23 元、21.5 元、20 元。广东 3 月 1 日起调整,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为 2500 元/月,深圳市为 2520 元/月,两市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 23.7 元/小时。贵州 2 月 1 日起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 2130 元、二类 1980 元、三类 1890 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 22.4 元、二类 20.8 元、三类 19.8 元。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但北京、上海除外,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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